司法鉴定报告可以做为法官判案的标准吗?

时间:2021-09-03 来源: 江西南昌司法鉴定中心

可以做为标准,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唯一的标准。

因为司法鉴定的特殊性,大部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时候,是可以给法官认定资质的,对于判案有较大的帮助,但是法官认定事实时靠得是证据,常见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供述、书证、物证、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等(本鉴定机构可以出具物证鉴定笔迹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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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证据的证明效力有强有弱,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例如,复印件的证明书不如原件,电子数据被删除的不如没有被删除的好。鉴定意见是证明效力较强的证据。因为司法部门制定的机构的专家经常发行。但是,毕竟是人事后制作的,实验样品可能不正确,鉴定人自身素质不同,结果也不确定。实务中有些鉴定人有不同的意见。

合议庭对所有证据进行质证,包括鉴定意见,方可接受。有时候,鉴定人还要出庭接受有关专家辅助人的询问。就是说,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可能被削弱,甚至意见本身也可能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