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怎么做去哪里做?

时间:2021-07-08 来源: 江西南昌司法鉴定中心

意外受伤时,可按要求进行伤情鉴定,而伤情鉴定一般是指受害人受到伤害的程度,包括机体组织结构、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等方面,因此进行伤情鉴定的地点和具体程序是什么?


1、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2、受害人可自己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吗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需要进行鉴定的,除技术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及时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委派办理案(事)件的人员送检。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不受理个人委托的检验鉴定。